普通
干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B类、C类、E类火灾,因而又称为BC干粉灭火剂。属于这类的干粉灭火剂有:
①以碳酸氢钠为基料的钠盐干粉灭火剂(小苏打干粉)。
②以碳酸氢钾为基料的紫钾干粉灭火剂。
③以氯化钾为基料的超级钾盐干粉灭火剂。
④以硫酸钾为基料的钾盐干粉灭火剂。
⑤以碳酸氢钠和钾盐为基料的混合型干粉灭火剂。
⑥以尿素和碳酸氢钠(碳酸氢钾)的反应物为基料的氨基干粉灭火剂
多用途
干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A类、B类、C类、E类火灾,因而又称为ABC干粉灭火剂。属于这类的干粉灭火剂有:
①以磷酸盐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剂。
②以磷酸铵和硫酸铵混合物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剂。
③以聚磷酸铵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剂。
专用干
粉灭火剂
这类灭火剂可扑救D类火灾,又称为D类专用干粉灭火剂。属于这类的干粉灭火剂有:
①石墨类:在石墨内添加流动促进剂。
②氯化钠类:氯化钠广泛用于制作D类干粉灭火剂,选择不同的添加剂用于不同的灭火对象。
③碳酸氢钠类:碳酸氢钠是制作BC干粉灭火剂的主要原料,添加某些结壳物料也可制作D类干粉灭火剂。
注意事项
/
①BC类与ABC类干粉不能兼容。
②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泡沫不兼容。因为干粉对蛋白泡沫和一般合成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③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体,干粉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个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会留下残渣,用干粉灭火不适用。
灭火机理
/
⑴化学抑制作用
⑵隔离作用
⑶冷却与窒息作用
二、系统设计参数与系统组件
分项 内容 相关要求 设计参数 一般规定 ⑴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全淹没 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 预制 灭火装置 ①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kg; 系统组件 组件设置要求 ①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①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二氧化碳为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⑵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二氧化碳为3)。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
③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
④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气体10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②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③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三、系统安装
安装前检查
干粉储存容器
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3%,可通过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充装时称重测量等方法检查。
安装
技术检测
喷头
喷头安装前,需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喷孔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喷头最大安装高度:
储气瓶型:全淹没灭火系统8m;局部应用系统7m。
储压型:全淹没灭火系统7m;局部应用系统6m。
系统试压
吹扫
水压强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