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防火挑檐分隔,挑檐的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


对于住宅建筑,还需要检查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当小于1.0m时,开口之间要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每层缝隙的封堵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幕墙,应设置消防救援口。
六、变形缝
(一)检查内容
1.变形缝的材质
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和填充材料必须为不燃烧材料。

2.管道的敷设
变形缝内不得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必须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其进行封堵。

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两侧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第二节 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的设置
(一)检查内容
1.防烟分区的划分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不大于75m。
二、挡烟设施
用于防烟分区的挡烟设施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等。
(一)检查内容
1.挡烟高度
挡烟高度即指各类挡烟设施处于安装位置时,其底部与顶部之间的垂直高度,要求不得小于500mm。
2.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有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二)检查方法
1)查看挡烟垂壁的外观,挡烟垂壁的标牌牢固,标识清楚,金属零部件表面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无错位。
2)测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当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采用多节垂壁搭接的形式使用时,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
3)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20mm。
4) 使用秒表、卷尺测量挡烟垂壁的电动下降的或机械下降的运行速度和时间。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应大于等于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应小于7s。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5)采用加烟的方法使感烟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或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控制信号,观察防烟分区内的活动式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6)切断系统供电,观察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第三节 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分隔设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内外墙体、楼板、防火墙、防火隔间等;另一种是活动式(可启闭式)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一、防火墙
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实体墙。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墙设置位置
1)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的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2)设置在转角附近的防火墙,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0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4)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2.防火墙墙体材料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因火灾时延续时间较长,燃烧过程中所释放的热量较大,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和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以防建筑内火灾的浓烟和火焰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3.穿越防火墙的管道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对穿过防火墙的其他管道,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对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还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