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浙江
浙江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事项经省消防主管部门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并请相关考生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准备工作。
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请务必在网上公布的时间内、带上规定的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有关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情况说明见附件3)。
为方便考生,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期间,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供“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服务。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可在系统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业务(邮费到付)。
2018年浙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社保证明。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条件的还应携带相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西藏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西藏自治区实行报名初审考后资格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
曾在2017年度在西藏考区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类型为“老考生”,“老考生”无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类型为 “新考生”或“异地考生”,“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无法缴费。
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自治区消防总队技术处(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1路9号),联系电话:0891-6878073。
西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暂未通知。
天津
2018年天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
考前网上资格初审:
“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要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核,审核由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并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由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单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广东
广东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报名点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