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报名首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14.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但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15.“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如何认定?
报考此类职位,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的职位。
1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如何理解?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还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具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在录用前提供回避情形消失的有关材料。
17.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应当在报名首日前已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已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8.双学位的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19.其他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首日前经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20.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面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试(测评)。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21.如何理解职位表中的安排单位?
附件1《职位表》中的安排单位为招录机关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如《职位表》已明确安排单位的,则录用后安排在该单位;如未明确安排单位的,录用后由招录机关统筹分配。
二、关于报名
22.如何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报考人员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
23.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何报考?
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进行报考。
24.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1)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11月15日、17日10: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并于11月20日10:00后发布最终确认人数情况。
(2)查看缴费成功人数。缴费成功人数将于11月2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25.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考生服务系统已接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将通过联网银行信息核验平台对考生进行实名认证,以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减少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的发生。报考人员需先注册统一用户平台账号方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