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5.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11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参加考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2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3.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证书领取
成绩达标人员请登陆云南消防政务网()查询证书领取方式。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六、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中心联系。
附件: 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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