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17〕37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1月11日 |
0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
11月12日 |
0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