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七、考区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武汉市和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65元/人·科;《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69元/人·科。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二楼大厅(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考试大纲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
2017年8月12日附件: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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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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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类相关 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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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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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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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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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