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在校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4.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人事关系在浙江的外省户籍人员提供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若属于我省报考对象、符合报考对象条件,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网站上可查)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以免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