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按照新编码的科目报考。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在小学类别新增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新增科目,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2017年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时间:上半年为3月11日,下半年为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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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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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时间 |
3月11日、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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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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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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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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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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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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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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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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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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